文|科普探秘者
编辑|科普探秘者
最近,一则关于食品安全的新闻在网上炸开了锅。
大家听说过"一锅炖百样"吗?这回可好,有人把这招用在了咱们吃的食用油上!中储粮等公司被曝出用同一辆油罐车既拉煤制油,又拉食用油,这下可把老百姓给吓坏了。
想想看,前一秒还装着黑乎乎的煤制油,下一秒就装上了咱们炒菜用的食用油,这不是要把人往"毒"里整吗?
更气人的是,据说这种操作早就成了行业里的"潜规则"。这哪是什么规则啊,简直就是在拿咱老百姓的健康开玩笑!
这事儿要是搁在平常,可能就这么不了了之了。但这回可不一样,有个叫刘书庆的法律人士看不下去了。这位48岁的刘大哥二话不说,直接写了一份2000多字的报案书,邮寄到了公安部。
刘大哥这份报案书可不是闹着玩的。他把中储粮、中储粮下属油脂公司的负责人,还有那些用油罐车运输食用油的人都列为了犯罪嫌疑人。
他可不是随便说说,而是要求公安部以"生产、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"对这些人进行刑事立案。
刘大哥为啥这么生气呢?原来是中储粮的回应惹毛了他。中储粮在7月6日发了个声明,说要进行全系统排查,举一反三,引以为戒。
但在刘大哥看来,这哪是反省啊,简直就是在敷衍了事。连个道歉都没有,就这么轻描淡写地过去了,这不是把老百姓当傻子吗?
刘大哥可不是在瞎说。他可是有法律依据的。《刑法》第140条明确规定,在食品中掺入有毒、有害的非食品原料,或者销售明知掺有这些东西的食品,可是要坐牢的!而且最高法和最高检还联合发布了司法解释,把这种行为明确定性为犯罪。
刘大哥认为这种案件关系到每个人的利益,咱们可不能就这么算了。他说,食品安全这事儿可是"油不得"胡来啊!
所以啊,这事儿可不是小打小闹。从运输公司到罐车司机,再到食用油厂家,每个环节都得严格把关。
咱们就等着看公安部会怎么处理这事儿吧。
不管怎么说,只要是为了老百姓的"舌尖安全",这样的较真和坚持,都值得点赞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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