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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及日伪时期怀柔县的警政组织述略

图文/王海


民国及日伪时期怀柔县的警政组织述略-图1

民国及日伪时期怀柔县的警政组织述略-图2

一、民国时期的县公署、县政府

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,清代的县署被改称为县公署,知县改称知事。并随之裁撤了典吏,改设管狱员、帮员。裁并吏、户、礼、兵、刑、工六房,改设一、二两科。裁撤快、壮、皂三班衙役,改设政、法两警。民国三、四年,又设置了劝学所、县议会。

顺天府改为京兆特别区后,怀柔属入京兆。民国十四年,始有司法、法庭。自此,县知事只专职行政,不再问案。

民国十七年(1928),京兆区并入河北省,怀柔县随属之。县公署改称县政府,县知事改称县长,政府设秘书科。又将原县公署一、二科,改为民、财两科。将警察所改称公安局。同时增设了财政、教育、建设三局。议会撤销。

民国二十六年,河北省公署成立,河北省分为四道,怀柔县属于冀东道

1945年,抗战胜利后,国民党县政府设县长一人,秘书一人。政府下设民政科、财政科、教育科、社会科、军事科、田粮科、会计室、人事室、税捐征收处、警察局、保警大队、电讯室、承审室、民众自卫队等机构。民众自卫队俗称“伙会儿”。

整个民国时期,怀柔县历有知事、县长12任。最后一任县长是马道峪村张孟卿。

二、日伪时期县政府

民国二十二年二月,日军占据怀柔,建立了以汉奸常亚东为首的伪政权。

民国二十四(1935)年冬,伪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成立,怀柔县属之。怀柔伪县政府由汉奸组成,日本人任顾问,添置秘书及助理秘书。下设内务科、财务科、学务科和伪警务局及承审处,监狱署。

内务科下有总务、民政、建设三个股;财务科下设库款、县款、会计三个股;学务科下设事务、学校、社教三股及督学教育委员。

伪警务局下设一、二、三股及督察训练员,将马步长警改为地方警察队。日伪时期怀柔县历有8任县长。

三、旧政权时期的政治组织

1.国民党怀柔党部

1928年,国民党怀柔党部建立。1931年春,党部因发生内讧而宣布解散。同年底又恢复,今庙城镇郑重庄村钟竞成担任书记长。下设四个区分部。

怀柔国民党党部。位于县署东侧,门前有四根高柱,柱顶部为伞状,门外侧有圆柱形岗楼。

新中国成立后,原党部房院先后由中共怀柔县委、县监委、纪委、共青团、县工会、农业局、林业局、水利局、物价局、园林绿化局等部门使用。

1933年日本侵占怀柔,国民党部活动由公开转入秘密。不久,国民党蓟密地区专员殷汝耕投日,建立了伪“冀东防共自治委员会政府”(详情可网查)。怀柔国民党部活动停止,县内一些国民党员自行脱党,有的进入日伪政府、军警等组织任职。

1941年2月,国民党平北六县特派员由怀柔新贤街朱孔庚牵线,秘约怀柔东关张树德商议决定,由张树德牵头重建国民党怀柔党部,张树德任书记长。

1943年,张树德和时属昌平县马道峪的张梦卿,秘密潜入国民党西安战干团受训结业后,1944年5月回怀柔。当年8月张树德利用郑重庄小学校长身份,开始登记关联的国民党员并发展新党员。

1945年抗战胜利后,国民党军占领怀柔城,张树德等随之入城,公开身份,筹备恢复怀柔县党部。

曾以小学教员身分作掩护,在郑重庄长期潜伏的国民党党员张树德,担任了国民党怀柔县党部书记长。随后县党部就开始在各区建立国民党区分部,公开发展国民党员,广泛吸收保、甲以及顽伪人员入党。

县党部内设秘书室、种五股、组训股、宣传股、监察委员会、社会服务处等机构,下设区分部。

第一区党部驻县城会馆、下辖7个区分部。

第二区党部驻范各庄,下4个区分部。

第三个区党部设郑重庄,下辖4个区分部。

县直机关单位,设学校、商会、警察局、县政府、保警队、省训班等6个区分部、直属县党部。

国民党发动全面内战后,怀柔的国民党组织开始衰落。1947年全县国民党人数为600人,当时有150名国民党员自行脱党。

1948年1月,国民党实行党团合并,登记三青团员统一转为国民党员。但很多此前受蒙蔽加入国民党、三青团人员,不愿再行登记。

党团合并后,张树德仍任党部书记长、席润民任副书记长。

1948年12月6日怀柔县城解放,怀柔的国民党组织主要成员逃往北平,组织溃散。

2.国民党怀柔县党部的活动

初,为搜集共产党解放区情报,县党部成立了特务组织。县设情报室,有便衣情报员241人。主要任务就是搜集中共有关文件及解放区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情报。并组建了以县民政科长白祥珍为负责人的"随军工作队",跟随国民党军到解放区讨伐,进行反动宣传,收集情报。

怀柔党部在1948年开展过所谓“防奸防谍”活动。大力推行联保、连坐、连环监察办法。无论县乡政府人员、军警士兵或一般民众,每5人(户)编为一组,出具联保连坐手续。以图保证“戡乱”决策之落实。

抗日战争胜利后,怀柔国民党部积极宣传国民党“六大”制定的坚持独裁准备内战,抢夺抗战胜利果实的路线。大肆实施反共宣传。

1946至1948年,宣传蒋介石提出的所谓“剿匪”、“戡乱”等口号。主要宣传形式是利用集市、集会做口头演讲,散发宣传品,成立宣传队随军到解放区“讨伐扫荡”。

期间,曾大力强迫群众听“戡乱建国”演讲。党部还以编印反动刊物、设置阅报栏、书写墙报等方式进行反共宣传。

1945年底至1946年,利用举办会议训练班等形式组织县城各行业人员、各乡保甲长1200余人,签订“反共誓约书”,并将每期参训人员全部归纳入党。

3.国民党三民主义青年团

三民主义青年团,简称“三青团”。1946年,县党部成立同时,也在全县建立发展了三青团组织。国民党县党部副书记长席润民以及宋继恒负责县三青团工作。

1947年9月,怀柔成立了河北省支团怀柔县分团筹备处。三青团怀柔分团建立之初,有团员400人。1948年1月,三青团与国民党合并,部分三青团员直接转为国民党员。

民国及日伪时期怀柔县的警政组织述略-图3

民国及日伪时期怀柔县的警政组织述略-图4

四、日伪怀柔县新民会

1938年6月14日,日本侵略军派遣井谷重次、曾永政治等人开始在怀柔筹建“新民会怀柔县指导部”,7月1日宣告正式成立。部址在旧时的盐店,即今京北大世界北门附近。

“指导部”成立后,奉行与伪县政府“表里一体”的宗旨,推行所谓“中日满相提携”、“建设大东亚新秩序”。奴化怀柔。

1939年,新民会强迫青年结成32个新民青年团组织,有团员577人,并组织过两次奴化训练。

县城设青年团总部,各区、乡设置分团,乡分团长由乡长兼任;区分团长由县指导部委员兼任。

在这一时期,铁路沿线的西台下、唐自口、赵各庄、郑重庄、张各长、庙城、梨园庄等15个村,还建立了伪新民合作社,强制20岁以上县民入股。

今怀柔杨宋镇的梭草、年丰、四季屯、太平庄等村,在日伪时期属于顺义县第七区“忠信乡”。

忠信乡所驻地为梭草村。忠信乡成立的伪“新民分会”,计有会员61人。“新民分会长”、“青年团分团长”均由梭草村时任乡长的张佐兼任。

(上条史料按今天的区划,应补入怀柔史)

另外,怀柔新民会指导部还组建了“怀柔教育分会”和“怀柔商业分会”,“青年训练所”等组织。各会、所设置了会长、干事长、干事、支部长、班长若干。

1942年1月“指导部”改称“新民会怀柔县总会”。总会事务部长为唐嘉袤,日本顾问是洼田。

一科,科长费鹤航。下设庶务股、会计股、青年训练所、新民医疗处。

二科,科长陈廷相。下设新民青年团、少年团、商业分会、教育分会、职工分会及各区办事处。

新民合作社县联社事业主任李庆斌,金融主任常庆坡,庶务主任邵毓麟,日本顾问竹木。

县城附近各乡均建立了新民分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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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国及日伪时期怀柔县的警政组织述略-图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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五、旧警察机构

清光绪三十一年(1905),怀柔县始设巡警局,时有局董事3至5人,负责警务治安等项。次年补设训练员2名,负责训练新警。

民国四年,改巡警局为警察所。民国十七年,改警察所为公安局,下设行政总务两科。

公安局下设3个分局、分驻所一处,共计121人、枪械98枝,子弹5500发。至民国二十二年,有巡警100余人,分驻所3处。

民国二十三年至二十九年,怀柔警务局下辖机构有“警察队”以及一至四警务分局。

警务一分局下辖北房分驻所、南关派出所、郑重庄派出所。

二分局辖河防口分驻所和康各庄派出所。

三分局辖韩辛庄分驻所。

四分局辖西邵渠派出所和胡家店派出所。(三、四局、所,所辖警区,今大部属密云、顺义、平谷地)

今怀柔西部在民国时期属于昌平县五个警区之一的第四区。

茶坞村为昌平警务局第四分局驻地,茶坞分局下辖沙峪警务分所。沙峪所是昌平县八个分驻所之一。今茶坞村属怀柔桥梓镇;沙峪村是怀柔渤海镇辖村。

民国二十五年,茶坞警务第四分局编制为:分局长、局员、分队长以及局长警十二名、分队长警十五名外加书记一名共三十一名。

沙峪警务分驻所编制为:巡官、分队长、所长警十名、分队长警十五名、书记一名,共二十八名。

茶坞分局长,孙永恩,字惠泉,龙原县人。局员,张伯荣,字博庸,宛平县人。分队长,■鍊吾,字效陵,桐城人。书记,郝廷深,昌平人。

沙峪分驻所:巡官,郝建贤,丰润人。分队长,吴椿懋,天津人。书记,张世昌,昌平人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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怀柔北部山区警政组织的出现,应以建置汤河口“西河巡检司”为标志。

据《清·热河志》载:“乾隆元年,移设鞍匠屯巡检司。以西河巡检司巡检移驻,管理鞍匠屯、卯正、喇嘛洞、大店子、虎什哈等汛巡缉事宜,属承德州”。

《滦平县志》记:“西河(汤河口)巡检司移驻鞍匠屯”。

“民国二年,改鞍匠屯巡检分司为警察事务公所,三年移警察所于西河,汤河口”。

宣统元年,清政府颁布《城镇乡自治章程》。民国二年,实施政区改革,滦平县域内设区,裁撤鞍匠屯巡检司。将原巡检署改置鞍匠屯三等警察事务分所。热河都统熊希龄任命原巡检官,山东人展次藩为所长。

翌年3月5日,鞍匠屯分所移驻汤河口,展次藩举家到今怀柔区汤河口任职。由此,白河、汤河川地区的甲牌、户籍、治安、交通、邮递、争讼等统归警察所管理。

民国四年十二月底,滦平全县重新划设警政区。汤河口一带划属第五警区,简称滦平县“五区”,汤河口设区公所。警区长官称“巡官”,即巡长之谓。

据东帽湾村老人说,当时人们习称警察事务所长展次藩为“展老爷”。至今展家已有五六代人在怀柔城区、山地生活工作了一百多年。

1935年11月,伪冀东防共自治政府设置了怀柔县警务局。局下设3个股、4个分局、3个分驻所、5个派出所、共计135人。均配枪械。

1939年,伪警务局改为伪警察所,下设河防口、张各庄、两个分驻所和火车站、南关、郑重庄、北房等4个分所。

1940年又改为警务局。下设4个分局、河防口、北房等3个分驻所、郑重庄、南关等3个派出所。均配枪械。

1945年12月,国民党怀柔县政府建立警察局,局址在县政府斜对面今京北大世界商场北门处,局长徐乐华。下设两个分局,计有警员106人。

1948年警察局下设一、二两科和城关,范各庄4个警察所,有警察142人,配有枪械。

六、日伪和国民党警军武装

1938年6月,日伪成立怀柔县自卫团,有团丁70人。经费由各乡摊派。

1939年6月,自卫团改警防队。1940年5月再改为怀柔县警备队,约有100人,下建三个中队。大队长由日本人担任,副大队长陈廷相。

1944年又改为怀柔县保安队,下设4个中队,12个分队,计465人。队部设在国民党部对面,今京北大世界商场所在地。

其它武装还有:

宪兵队和伪特务队。1938年怀柔驻日军宪兵分队一支,共120人。宪兵队队部在商会会馆对面,今怀柔区国土局所在地。另有杨廷保等汉奸建立的特务队。

1944年,日伪机构成立了怀柔县“剿共工作队”。陈廷相兼队长,全队设5个班,包括情报组,宣传组,计46人。

1945年9月,怀柔县国民党政府将日伪时期的伪军,收编为保安团。设两个大队,5个中队,15个分队,计613人。陈廷相为中校副团长,1946年春解散,其骨干编入民众自卫队。

1946年,在伪县长张孟卿推动下,先后成立了牛栏山、杨宋庄、张各庄、梨园庄、霍各庄、南房、两河等"一镇六乡"。

随后,伪大乡组建了本乡的"民众自卫队"(即伙会)。县城设自卫队总部,下设大队和小队,有正、副大、小队长。自卫队由伪县长统一指挥。

民众自卫队,源自“联庄会”。1945年抗战胜利后,怀柔县国民党政府,纠集伪警特人员和一些被斗争的地主、豪绅,购买枪支组织了反共联庄会。

原日伪警备队长张文治,陈廷相分别担任城关及二区联庄会长。

1946年初,以联庄会骨干为基础组成了所谓的民众自卫队,百姓俗称为“伙会”。

五月份总部派人策动二区河防口、神山、龙各庄一带逃往县城的地主,组成了有二十八人的武装"难民还乡队",李庆升任队长。

六月份,敌伪亦在三区组建了八十余人的"伙会自卫团"。

至七月份,号称五百余人、七个大队的“怀柔民众自卫队”成形。其中包括:

郑重庄乡,九十九人,步枪一百ニ十五支,机枪一挺。

两河乡,七十一人,步枪八十一支。

杨宋庄乡,四十六人,枪三十一支,机枪一挺。

张各庄乡,三十八人,步枪四十五支,机枪一挺。

范各庄乡,五十九人,步枪七十支。

范各庄乡“难民还乡团”:二十八人,枪二十支)。

韩辛庄乡,(今顺义县境)五十人,枪六十八支。

西邵渠乡,(今密云境)一百一十人,步枪一百一十四支,机枪两挺。

此后三个月,“民众自卫团”再次调整编制,又将各大乡自卫队改为团属中队和分队。县城设总部,伪县长张孟卿任总队长。乡长任中队长。至1947年2月,共建有13个中队,计636人。

1946年底,总队之下,共拼凑了二十个中队。即:郑重庄、两河、杨宋庄、张各庄、范各庄、大中富乐、柏崖厂、安各庄、康各庄(今属密云)、丫髻山(今属密云、平谷)、木林(今属顺义)以及县城中队。加上大水峪分队,总编制约计七百余人。

另外,怀柔西部先后成立了“伪茶北大乡”及“伪渤沙大乡”(乡所分别在茶坞和沙峪)。一九四七年上半年,又成立了“黄九大乡”。各乡均有武装。

一九四八年五月十日,伪怀柔县政府根据伪河北省政府,关于“将现有团队一律编为省保安团”的命令,怀柔民众自卫团被编为省保安司令部的属团。

自此,怀柔伪民众自卫队,就有了省保安三十一团番号。团长是伪县长张孟卿,副团长是省派的牛振业。

省保安三十一团,满编三个营,营下三个连,连下三个排,每排三个班。保安团三个营,十一个连,计1139人。配有火炮一门、机枪44挺、掷弹筒16个、步枪692枝、手枪31枝、冲锋枪2枝。

当时,保安团第一营驻郑重庄;第二营驻史山一带;第三营驻娘娘庙。

怀柔保安警察队,简称“保警队”。1947年国民党怀柔县保警大队辖两个中队,6个分队,计327人。有火炮一门、机枪8挺、掷弹筒5个、步枪216枝、手枪10支。

民国及日伪时期怀柔县的警政组织述略-图11

民国及日伪时期怀柔县的警政组织述略-图12

怀柔北部山地早在1938年以前,日伪就在大水峪、河防口、八道河、大地、杨树底下、琉璃庙、汤河口等地设置了警察所,以及军事据点。

1939年,日伪又先后在四海、渤海所、沙峪,九渡河等地设立据点,入驻日军和满州军。

1940年,伪热河省警务厅设5个警察讨伐大队,日本人酒井次郎任大队长,大队设7个中队和1个自卫队。

先期的刘汉队100人(队长刘汉卿,吉林华甸县人)以及石振队100人(队长石振,日本人)等五个中队由吉林通化调入滦平西部地区(包括今怀柔地)。后又在滦平县域西部纠集汉奸、收编土匪、召集地主武装进一步扩编。

其中,柴如松队(队长柴如松,汤河口人)、彭明队(队长彭明汉,汤河口人)就是后来增编的讨伐队。

1941年以后,伪满洲军第34团一部,也进驻汤河口地带。自此,讨伐队、驻汤河口日军警备队、宪兵队、自卫团、伪满洲军等反动武装,开始在白河、汤河地带,进行大扫荡、建“部落”、修道路等军事活动,怀柔山地村民惨遭荼毒。

一九四一年,据点大量增加。汤河口、琉璃庙设警察署,驻警备队。喇叭沟门、长哨营、柏崖厂等地设警察分驻所。口头村驻日军及警备队。后山铺、大水峪驻满州军。

一九四二年“五一大扫荡”期间,怀柔境内,有日本关东军、满州警备队、满州第八旅、华北派遣军以及地方警备队等各种伪据点多达三十八个。

其中新增的据点有洞台,驻满洲军一个连;坟头,驻日军十五人,警察二十人;红螺镇,驻日军十五人,警备队二十余人;岐庄, 驻警备队二十人;峪口,驻两个分队六十多人,并有宪兵队。

当时仅汤河口一个村,就驻有日寇关东军守备队指挥部、警察大队指挥所、宪兵队机关、警察署等,共驻扎日伪军二百六十多人。

大水峪驻有教导五团及团部,配备两个营和一个机炮连,达四百五十多人,并有宪兵队。

1946年8月,国民党十三军占领滦平县,全县各区、乡成立了11个“壮丁队”。这些组织多是由日伪时期的警察、土匪、旧时的乡练丁、地主私人武装人员组成。汤河口、宝山寺、长哨营地区有部分农民也被挟裹进入壮丁队。

汤河口地区的“刘×华队”和“王×荣队”与其他9个壮丁队同属于滦平县壮丁总队,其性质与长城以南的“自卫队”相同,均被称为“伙会”。刘、王两队在怀柔北部山地留下的恶名,不亚于日伪时期的刘汉队、石振和彭明队。

2016年8月22日

本文曾是为李祥先生《图说怀柔古城》撰写的文案,近日有所补充。一概根据怀柔、昌平、顺义、密云、平谷、滦平县相关史料归纳。

(图片来源网络侵删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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