你在公共场所,
遇到过被直播吗?
是否感觉被冒犯到?
近日,深圳地铁站
出现的一幕,
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。
直播截图
有网友发布直播截图并吐槽,在深圳地铁岗厦北站看到多位主播,架着机器在地铁站内外直播,镜头聚焦在上班族的早高峰画面上,且未对路人进行任何打码处理。
在直播的弹幕中,还有网友对不知情的地铁乘客评头论足。
网友:
刷到过几次直播间都没打码
近日,记者联系了一位发帖者,他表示每天在岗厦北站坐地铁上班都能看到有主播在直播,“一开始以为是工作人员,结果发现是主播,而且不止一两个人,我也被拍到过。”
他还表示,感觉侵犯了他人的权益,利用不知情的乘客上下地铁拥挤的画面来博取流量,“太恶劣了!”
深圳地铁:
拍摄乘客的脸却不打码
是不允许的
深圳地铁工作人员表示,已经收到了此类投诉,接下来地铁方面一定会严加管理"如果没有向地铁方报备拍摄内容,都是不允许拍摄、直播的。"
工作人员表示,会加大各个地铁站巡逻力度,保障乘客的权益,"拍摄乘客的脸不做打码处理,这是不允许的,我们正在核查处理。"
律师:
公共空间直播也可造成侵权
广东某律所的毛鹏律师表示,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一十八条和第一千零一十九条,如果主播在包括地铁、公交等公共交通工具内进行主播,或在景区、商业街或繁华公开场合,做直播的同时,除宣传自己外,也将其他人也作为宣传或直播的焦点或重点,原则上应该要征得其他人的同意,或者在其他人提出反对意见后要及时停止,否则就有可能会侵犯其他人的肖像权和隐私权。
尤其是很多主播,是以盈利、希望获得关注或打赏等商业目的而进行直播,如果在直播过程中有意将其他人的肖像或行为放到直播镜头内,则被认定侵权的概率更高。
如果被纳入镜头的人员要以被侵犯肖像权、隐私权等为由,向主播提起诉讼索赔,或向主播的运营平台提出投诉,最终可能会导致主播承担民事赔偿责任。
来源:潮新闻·钱江晚报、经视直播、广州日报、中国青年报、读特新闻、新闻坊
编辑:小W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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